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平凉市环境信访问题查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
(第二十三批第1284件第1288件第1324件第1325件第1326件)
转办编号:1284
转办问题:群众反映“静宁县天合家园小区内静宁热力公司锅炉房每天24小时排放煤粉尘,污染环境。”
转办时间:2016年12月23日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查处结果:静宁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建有20蒸吨、30蒸吨燃煤锅炉各1台,配套有麻石水浴除尘器。2004年4月,该企业20蒸吨锅炉安装后,县环保局于同年11月以(静环保字〔2004〕91号)文件对该企业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了批复。2008年8月,该企业30蒸吨锅炉安装后,静宁县环保局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尽快补办环评手续。2014年12月,该企业向平凉市环保局提交了环评申请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编制了项目环评文本,但由于企业厂区空间狭小,无法按照环评文本要求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导致项目环评未及时批复。
2016年3月份,市、县环保部门在交叉执法检查中,就该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煤、渣场未落实“三防”措施的问题,市环保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2016年7月13日,县环保局对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罚款72382元;对煤、渣场未落实“三防”措施问题,由于企业距离居民楼较近,建设地上煤棚会影响周边居民采光,建设地下煤棚,会对居民楼地基造成影响,责令企业对堆煤场、堆渣场采取湿法作业和加盖抑尘网等措施,降低煤尘污染。2016年11月27日,市环保局对该企业集中供热建设项目补做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平环评发〔2016〕186号)文件进行了批复。2016年12月8日,静宁县环保局委托平凉市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锅炉废气进行了监测,经监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标,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静宁县环保局针对该企业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罚款10万元,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由于当前正处于供暖期,无法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脱硫、脱销和除尘等设施。静宁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在供暖结束后,立即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相关环保设施,务必于2017年9月底前建成并申请验收。
转办编号:1288
转办问题:群众反映“一是崆峒区崆峒镇三天门开发区南干渠北侧三天门庙东侧一宰鸡场,经常将污水排入南干渠,夏季臭味刺鼻。二是崆峒区上阳乡早庄村原硅铁厂院内一宰鸡场,将污水排入旁边河道,最终流入泾河,污染水体环境。”
转办时间:2016年12月23日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查处结果:(一)关于“崆峒区崆峒镇三天门开发区南干渠北侧三天门庙东侧一宰鸡场,经常将污水排入南干渠,夏季臭味刺鼻”的问题。该宰鸡场位于崆峒镇天门村三天门社,无任何经营手续。宰鸡后的污水未经处理措施直接排入南干渠,造成环境污染。针对崆峒镇宰鸡场污水直排问题,2016年12月25日,区畜医局对该场依法进行了关闭。崆峒镇督促宰鸡场业主立即与土地所有者解除场地租赁合同,并责令对场地卫生进行全面清理,于2016年12月26号前搬离。区水务局责令该场于2016年12月26号前对排污口进行封堵。
(二)关于“崆峒区上阳乡早庄村原硅铁厂院内一宰鸡场,将污水排入旁边河道,最终流入泾河,污染水体环境”的问题。群众反映的“上阳乡”,应为上杨回族乡。该宰鸡场位于上杨回族乡早庄村庙沟门社(原硅铁厂院内),无任何经营审批手续。屠宰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造成环境污染。
针对上杨乡宰鸡厂污水污染问题,2016年12月25日,崆峒区畜医局依法对该厂进行了关闭。上杨回族乡责令负责人全面拆除了宰鸡场屠宰设备,对屠宰场地进行全面清理,组织人员对周边村落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对河道内污水和垃圾动用机械清理并对沟渠进行整修。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此类污染现象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崆峒镇政府对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的天门村村委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上杨回族乡政府对对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的早庄村村委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转办编号:1324
转办问题:群众反映“崆峒区甘沟西路一旧货市场南侧垃圾成堆、无人清理;另有来源不明的水流入甘沟河,臭气熏天,污染水体。”
转办时间:2016年12月23日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查处结果:举报人反映“崆峒区甘沟西路一旧货市场南侧垃圾成堆”的问题。地点位于崆峒镇天门村三庄坑社,周围居住70余户群众,有垃圾仓一处,由于周围部分群众倾倒垃圾时未将垃圾归仓,加之清运不及时造成堆积。另举报人反应的“来源不明的水流入甘沟河”的问题,实际为周边群众的生活污水,2012年天门村在该处安装了排污管道并接入了城市污水管网,2015年后半年,由于排污管道堵塞,导致生活污水向东流入甘沟西路排污检查井内,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针对以上问题,崆峒镇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崆峒镇政府组织人员对三庄坑旧货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对堆积的垃圾和沟渠内污水进行清运,对渠道进行了修整, 2016年12月26日前已完成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堵塞的管道进行疏通,2016年12月28日前整改到位。同时,责成天门村委会定期对排污管道进行检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三是崆峒镇对该垃圾点实行“日产日清”,安排人员和车辆进行统一清运,并指定专人对辖区内环境污染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不再发生垃圾污染问题。
问责情况:崆峒镇党委对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的天门村村委会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镇分管领导和天门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转办编号:1325
转办问题:群众反映“崇信县由铜城去往关河大槐树景区的山路边罗强石料厂常年开采山石,严重破坏山体,污染环境。”
转办时间:2016年12月23日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查处结果:该信访案件中所提“铜城去往关河大槐树景区的山路边罗强石料厂”为崇信县祥河石料厂,该厂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体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采矿许可证以及环评手续,无《水土保持和生态治理方案》。关于“祥河石料厂严重破坏山体和污染环境”的问题。经调查,祥河石料厂厂区占地全部为工矿建设用地,属非林业用地。2015年祥河石料厂采矿证到期后,崇信县国土部门多次到该石料厂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态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先后发放停产整改通知书5次,查封采矿设备3次。2016年3月9日,崇信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生产和运输过程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开山采石破坏原有植被,堆料场未落实遮盖措施,厂区道路洒水抑尘频次少,厂界周边未安装防风抑尘网,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并非法生产,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6年3月28日,环境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的问题仍未整改,继续违法生产。对此,崇信县环保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责令限期整改。2015年4月停产整治以来,该石料厂在采空区栽植绿化,对厂区及周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厂区北侧安装了防风抑尘网,对料堆、土堆和废渣进行了遮盖。但厂区南面石料开采区仍然存在大片裸露山石,未落实任何生态恢复治理和遮盖措施,破坏山体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砂体未全遮盖,有一定扬尘污染。据此,信访投诉“崇信县有铜城去往关河大槐树景区的山路边罗强石料厂常年开采山石,严重破坏山体,污染环境”的问题属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查组要求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崇信县国土局责令该企业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的情况下,继续停产整改,不得开采。二是近期锦屏镇政府督促该石料厂安装了防尘护栏,对采空区进行了覆盖,及时清理了厂区生活垃圾,督促建立长效机制,每天落实定时保洁和洒水降尘等各项措施。三是要求企业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落实方案中提出的措施和要求。四是要求企业落实环境恢复治理措施,对植被破坏严重、裸露的山体,及时卸载破碎岩体,明年春季大力实施山体绿化工程,在2017年6月底前逐步恢复山体自然生态功能。五是责令企业缴纳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0万元。目前,企业现已停产整顿。
转办编号:1326
转办问题:群众反映“灵台县财政街十字荆山红宾馆四楼歌舞厅噪声严重扰民。举报人称多次反映未果。”
转办时间:2016年12月23日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查处结果:接到信访问题后,调查组当晚22时深入该歌舞厅对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经监测,该歌舞厅营业期间噪声排放超标。2016年12月24日上午,调查组再次深入现场及附近住户进行了调查,同时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日常监管情况进行了了解。经核查,2016年11月初,该业主在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业经营大众歌舞厅。2016年11月25日,附近群众举报,该歌舞厅噪声扰民,灵台县文广局立即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该歌舞厅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现场查封了配电箱。但事后业主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又擅自营业,导致噪音扰民问题发生。
针对反映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已责令相关部门落实以下措施:1.由县文广局于2016年12月24日向业主下发停业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规经营行为,在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营业。2.由县公安局负责对该歌舞厅噪音扰民问题依据《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由县文广局牵头组织,公安、工商、消防、环保等部门配合,于近期对全县同类文化娱乐场所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彻底解决无证经营、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等问题,确保全县文化娱乐市场规范有序。